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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卅一屆台福基督教會代表大會會議 |
2020年2月13-15日於台灣桃園住都飯店舉行。代表大會報名細節如下
說明:
I. 第卅一屆代表大會會議將於2020年2月13~15日,於台灣桃園住都飯店舉行(桃園市桃鶯路398號)。代表大會時間表如下:
二月十三日 星期四 (Thursday, February 13)
04:00PM - 05:30PM 報到 Registration
06:30PM - 09:00PM 第卅一屆代表大會 31st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
二月十四日 星期五 (Friday, February 14)
09:00AM - 09:00PM 第卅一屆代表大會 31st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
二月十五日 星期六 (Saturday, February 15)
09:00AM - 09:00PM 第卅一屆代表大會 31st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
II. 代表大會代表資格說明如下︰
【教會傳教師代表】
A. 資格條件:
- 參考「台福基督教會總會章程」第一章
- A1521 總會屬下各教會主任牧師為當然代表。
- A1522 主任牧師出缺的教會,由相等主任牧師之全職傳教師為當然代表。
- A1523 其他全職牧師可互相推選為代表,但最多不得超過二名。
- A1524 其他全職傳教師可列席為參議員。
B. 費用:
1. 傳教師代表食宿由總會統一支出。若欲獨宿單人房,需付差額每晚美金50元(臺灣區台幣1500元);若傳教師的配偶沒有同行,大會將安排室友。
2. 機票及交通費用:
- 南加、北美、紐澳及第四宣教區:總會補助每位代表美金四百元,其他差額請各教會協助負擔。
- 台灣:總會補助每位代表實際開支全額,實銷實報。
3. 傳教師代表的配偶食宿費用由總會統一支出,交通費用由台福傳教師會補助。
- 台灣區,交通補助實際開支全額,實銷實報。
- 台灣區以外,機票補助每位美金三百元。
C. 傳教師代表須出席2020年2月10-13日台福聯合傳教師會,開會詳情另行通知。
【教會信徒代表】
A. 資格條件:
- 參考「台福基督教會總會章程」第一章
- A1511 人數:積極會員50人以下之教會選出代表一名。積極會員50人以上之教會,每50人增加一名代表,但各教會信徒代表名額最多不得超過10名。積極會員人數以 VOTING MEMBER(各教會有選舉權之積極會員)計算。現任長執會主席為當然代表。
- 例: 積極會員76人,則派信徒代表一名。積極會員149人,派信徒代表二名。
- A1512 資格:地方教會現任長老、執事或尚未設立長執之教會同工會同工。
- A1513 選舉:由地方教會長執會或同工會,依次選派現任長老、執事或同工。
- A1515 其他:地方教會現任長老而未被選派為教會代表者,可列席總會開會為參議員。
B. 費用︰
1. 信徒代表於會議期間的食宿由總會統一支出,大會將安排室友。若欲獨宿單人房,需付差額每晚美金50元 (臺灣區台幣1500元)。
2. 機票及交通費用:- 南加、北美、紐澳及第四宣教區:總會補助每位代表美金四百元,其他差額請各教會協助負擔。
- 台灣:總會補助每位代表實際開支全額,實銷實報。
3. 信徒代表的配偶若隨行,總會提供會議期間午晚餐。請自行負擔會議期間的住宿費用,每晚美金50元 (臺灣區台幣1500元),交通自理。
【參議員】
A.「台福基督教會總會章程」第一章A1515 其他:地方教會現任長老而未被選派為教會代表者,可列席總會開會為參議員。
B. 福音站與禱告站之主責同工(傳教師本人及配偶,主席與配偶),歡迎報名為參議員,列席總會開會。
C. 2020年適逢台福基督教會設教五十週年慶,歡迎台福弟兄姊妹,報名以參議員身分參加。
D. 參議員由總會提供會議期間午晚餐。需自行負擔會議期間的住宿費用(參照下表),交通自理。
住(一個人,由總會安排室友)
- 每晚美金 50元
- 每晚台幣1500元
住(單人房)
- 每晚美金 100元
- 每晚台幣3000元
住(夫妻兩人)
- 每晚美金 100元
- 每晚台幣3000元
【總會董事與機構】
A. 第卅屆總會董事,以董事代表身分參加,由總會負擔其費用。
B. 機構代表:
- 資格參照「台福基督教會總會章程」第一章
- A1531 總會直屬機構首長及理(董)事長均為當然代表。
- A1532 機構首長或理(董)事長出缺時,可由副首長或副理(董)事長代表參加。
- 費用補助請參照信徒代表之說明 。
【報名及費用】
A. 請於2019年 12月1日前,填寫報名表參與此次會議,或將連結www.efcga.org/ga31 貼於您的瀏覽器搜尋。(不需住宿者仍需報名。)
B. 總會補助南加、北美、紐澳與第四宣教區各地方教會代表之款項,將於大會結束一個月內,依據各教會實際出席之代表人數,將款項以支票方式寄至各教會。
C. 總會補助台灣區代表與傳教師配偶交通費用,請以電郵或於大會現場,將購票收據提供給台灣辦公室邱惠玉姊妹。
D. 此次不採教會旅費分攤制,敬邀教會弟兄姊妹共襄盛舉。
E. 有關大會相關事宜,可洽詢總會辦公室同工:行政主任 鄭恩仁傳道 enjencheng@efcga.org, Tel:626-572-6630 分機102 與 黃慧琥姊妹Melody Ho efcgausa-ad@efcga.org, Tel:626-572-6630 分機109
會牧
Pastor-In-Charge
謝建國 牧師
Pastor Chien-Kou Shieh
議長
Moderator
江士銘 長老
Elder Su-Ming Chi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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